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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婚前贷款买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2-11 11:36:05 阅读次数: 182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推荐房地产律师:吉建亮律师

 

未婚男女婚前贷款买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现实生活中,当男女朋友关系确立后,两个人的关系发展到如胶似漆、水乳交融的阶段,基本上会想要独享两人世界感受的味道。现在,越来越多的都市年青人在恋爱期间,大都会提出共同买房以兑现双宿双飞的爱情誓言。

  然而,婚前买房许多事情无法预料?万一一方变心不能结婚怎么办?买房后房产证的名字该写谁?贷款买房由谁来还月供合适?等等诸如此类的话题争论日趋白热化。

  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名要协商好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上海专业房产律师吉建亮律师解释,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日后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步入婚姻殿堂而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利位置。

  其实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会产生纠纷。

  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分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其它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以免不能结婚分手时反目成仇。

  婚前财产公证、见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稳定时不要充昏头脑,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无法预料,万一最后婚没结成怎么办?所以,在爱的承诺前加上一份法律保护会更加牢固。吉建亮律师建议,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见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贷款买房后还贷月供勿要忽视

  现在银根紧缩,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对于未婚年青人来说,社交活动频繁、外界物质诱惑刺激较大,他们中的多数人手中有几张信用卡已不足为奇,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欲望不小心刷卡而又无能力偿还就会产生不良记录,在贷款买房时会受到较大影响。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吉建亮律师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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