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不满5年住房的二手买卖房交易征收5%的营业税。面对这一新政,很多人不想缴纳这个不小的税费,但又不得不住房,于是采取措施变相买卖,先买后过户。这种二手房交易方式的特征是:双方对房价进行磋商,签好合同,买方付清房款或付清部分房款,卖方则将房子交给买方入住使用,将两证交给买方,待房子满期5年后,再新修一合同去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对购房者指导如下: 一、在双方都很诚信的情况下,这种暂不过户的方式的确能节约一笔钱,但作为律师,对这种变相规避营业税的方式当然持否定态度。 二、这种暂不过户的交易方式有很多弊端并且风险很大: 第一、买方不能通过银行“按揭”取得贷款来支付房款; 第二、如果卖方因为债务纠纷,该房可能会被法院查封,用于抵债,而这时你可能钱房两空; 第三、卖方还可能恶意挂失原两证,办理新证,存放你处的证件会变成垃圾,而卖方则可以用新证去做抵押贷款,甚至可以一房二卖,如果后买房的人办理了过户,而‘你的房屋’在法律上就成了别人的了,你只得依据合同去主张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你胜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可能已经无法要回你早已支付的房款了。即使卖方把钱都如数奉还,那也就借给他用了几年。 第四、还有,这种明显规避营业税的行为也可能因为违法而为一方所利用,在房屋成交后的几年里,任何一方觉得房屋对自己来说有更好的利益可图时,他就会以合同违法无效为理由,主张退房或退款。 对此,律师指出:二手房交易比商品房买卖陷阱更多,如此为规避税收暂不过户的交易方式弄得不好就会因小失大。解决的方法只有两种:要么依法纳税,合法交易,要么先租住,待5年期满后再买卖。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拆迁律师 |